問題詳情

17 有關行政強制執行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執行處之執行人員於查封前,發現義務人之財產業經其他機關查封者,必要時得再行查封
(B)執行時間之限制規定,僅於直接強制或代履行時有其適用,不適用於即時強制
(C)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不得由原處分機關直接強制執行之
(D)債務人對執行名義之實體法律關係有爭議時,應另提異議之訴,而非聲明異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0849
統計:A(3981),B(193),C(275),D(30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契約準用行政訴訟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行政執行、ch0-林清《行政法》標題目錄(2013)

用户評論

周庭】評論

行政執行法〈A〉第16條--禁止重複查封〈B〉執行時間之限制----第5條〈C〉第4條--行政執行分署執行〈D〉聲明異議是針對執行行為‧執行程序。   執行名義不用聲明異議,它是行政處份直接蹄形行政訴訟〈異議之驌〉

jllc1988】評論

可以聲明異議的是執行方法,但是d有提到實體法律關係,就是因為"什麼原因"要被執行,這不是負責執行的人員可以處理的(他們只能決定用什麼方法),所以只能另外提行政訴訟找專業的法院解決了

小偉】評論

不再查封主義

Sunny Teng】評論

《行政執行法》§16 執行人員於查封前,發見義務人之財產業經其他機關查封者,不得再行查封。行政執行處已查封之財產,其他機關不得再行查封。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執行人員於查封前,發見義務人之財產業經其他機關查封者,不得再行查封。行政執行處已查封之財產,其他機關不得再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