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寺】評論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7月22日臺特教字第1000128287號會議記錄辦理。二、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課程調整手冊預定於100學年度展開為期2年之試行運作,並依據試行成效決定試行期間之縮短或延長,預定102學年度正式發布,全面實施。三、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基本理念為(一)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二)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三)以加深、加廣、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四)將課程與IEP做結合,以充分發揮行政、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四、本課程總綱之適用對象:國民教育階段依學生認知能力區分為認知功能無缺損之學生、認知功能輕度缺損之學生、認知功能嚴重缺損之學生;高中及高職教育階段分為認知功能無缺損之學生、認知功能輕度缺損之學生。http://www.ntnu.edu.tw/spc/drlusp_1/master.html
【謝孟臻】評論
學前的特殊教育好像是早期療育若有錯請某高手協助修正
【Yien Hsu】評論
學前有《學前特殊教育課程指引手冊》(教師用)共八本
【第第】評論
新特殊教育課程總綱(幼稚園還沒有課程總綱)
【L】評論
乙、國民教育階段 丙、高中教育階段 丁、 高職教育階段
【林文華】評論
12年國教已有《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