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 Rong】評論
發掘墳墓罪
【Allen Lai】評論
這應該是什麼罪?
【林欣雅】評論
第 248 條發掘墳墓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裁判字號:18 年上字第 999 號要旨:上訴人以一教唆行為,發掘三棺,祇應論以一個教唆他人發掘墳墓罪,原判決認為共同正犯,並計其所掘棺數,分別論科,其法律上之見解,顯有未當。裁判字號:18 年上字第 891 號要旨: (一) 發掘墳墓,不能以棺數定其罪數(A)。該墳雖合葬三棺,而其發掘行為僅有一個,原判認為應論一罪,自無不合。 (二) 護身護棺之物皆屬殯殮之具,故棺槨衣衾均應認為殮物。原縣既已勘明外槨揭開,並盜去棺上銅鎖等件,而僅判處單純掘墓之罪,已嫌未當。裁判字號:23 年上字第 2038 號要旨:刑法處罰發掘墳墓之本旨,在保護社會重視墳墓之習慣,故其犯罪...
【郝滴調】評論
我覺得B很牽強 還要聽故事才會知道但是A答案最好 所以選A
【Ying】評論
23 有關發掘墳墓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發掘合葬多數棺木之墳,應成立多數發掘墳墓罪(發掘行為只有一個,僅成立1罪)(B)依據撿骨習俗開挖墳墓,仍具有發掘墳墓罪之構成要件該當性(C)發掘墳墓看見棺木時,即為既遂(D)發掘墳墓罪之成立,不以認識墳墓是否仍有人打掃祭拜為必要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D)發掘墳墓罪之成立,不以認識墳墓是否仍有人打掃祭拜為必要(C)發掘墳墓看見棺木時,即為既遂(B)撿骨習俗開挖墳墓,仍具有發掘墳墓罪之構成要件該當性挖乾隆墓 (+5妃)仍成立一罪第 248 條發掘墳墓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