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評論
1.依民法第 814 條但書規定,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而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如本題之木雕藝術品),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如本題之木雕藝術家甲)。2.惟依民法第 816 條規定,材料所有人(丙)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甲償還價額.....看完整詳解
【陳無名】評論
民法第814條規定:「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
【祐祐(112消特已上榜,感】評論
甲-所有權、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乙-得利用該著作(著作利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