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A)第 11 條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考試及格、銓敘合格、升等合格)之限制。(D)前項人員,機關長官得隨時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C)第 11-1 條各機關辦理進用機要人員時,應注意其公平性、正當性及其條件與所任職務間之適當性。(B)都可以隨時進用了,當然可以隨時請你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