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強迫入學條例係依據以下何種法律制定之?
(A)教育基本法
(B)國民教育法
(C)補習教育法
(D)終身教育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166
統計:A(1384),B(5335),C(9),D(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B、強迫入學條例

用户評論

言寺】評論

本條例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107已上岸特教教師雙榜啦】評論

會先罰300元,因為三日以上開始算中輟。

努力】評論

第2條(入學年齡)  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彭達瑞】評論

強迫入學條例第 1 條:本條例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第 2 條:六歲至十五歲國民 (以下稱適齡國民) 之強迫入學,依本條例之規定。一共有17條,詳細法規內容請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