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評論
票據法第 28 條 I 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
【Elaine】評論
票據法 第 28 條1.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2.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3.利息自發票日起算。但有特約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