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根據R. Sternberg的理念,教師在進行教學時應注意學生不同的風格,提供適切的 指導方向,下列敘述何者較不適切?
(A)立法型:擅長創意的表現,教師宜避免過多的記憶和背誦作業
(B)內在型:喜歡自主的工作,教師宜安排學生可獨立完成的作業
(C)司法型:喜歡提供意見、給予評論,教師宜鼓勵學生進行後設認知思考
(D)君主型:做事專心使命必達,教師宜教導學生行事的先後順序輕重緩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854
統計:A(108),B(32),C(25),D(2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

用户評論

胖丁】評論

立法型: 喜歡自己設計方式,擅長表現創意。行政型:喜歡遵守規矩,願意處理預先設立的問題。司法型: 喜歡評估規則與程序,善於批判可供分析與提供觀念的問題。

lyndia(已上岸,祝福】評論

風格特色學校情境中的事例和創造力的關係立法型與創造、制訂規則(formulating)、想像、及計畫有關;喜歡自己規劃活動立法型的學生喜歡以自己的方式完成指定作業,思緒常從教科書中遊移,喜好探索、作科學方案、作曲、創造獨創性的藝術品立法型者是最擅長展現創意的人,他們是發明者、探索者行政型與執行、實行有關;喜歡尋求他人制訂好的架構行政型的學生總是對於教室的一切準備就緒、熟稔指定的教材,喜歡解決問題甚於制訂規則,喜歡附和他人的想法甚於自行規劃行政型者循規蹈矩,無意願將能力用於創造上司法型與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