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行政指導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具有管轄權
(B)行政指導僅得以書面之方式為之
(C)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
(D)行政指導之內容應與所涉法規之目的相符,不得濫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5652
統計:A(1),B(16),C(6),D(0),E(0)

用户評論

不聰明就靠勤奮】評論

行政機關對相對人為行政指導時,應明示行政指導之目的、內容、及負責指導者等 事項。前項明示,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如相對人請求交付文書時,除行政上有特別困難外,應以書面為之。

Damaris】評論

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之規定:「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以及166條第一項:「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注意有關法規規定之目的,不得濫用。」這一題選項B錯誤的原因:行政程序法第16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