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人】評論
A之軌道屬於定著物民法第66條第1項所謂定著物,係指非土地之構成部分,繼續附著於土地,而達一定經濟上目的,不易移轉其所在之物B之樹木不因栽種期間長短而改變其經濟上效用與附著於土地之性質。民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樹木因緊密與土地成為一體,在尚未分離於土地前,屬於土地之一部份,非單獨之物,屬於土地,符合如此概念的尚有隧道、堤防、溝渠、岩石等。C與D (1)違建是以建材構成,建材屬於動產(2)建材一定有兩個種類、數量以上之動產,乙建築技術相結合,非經毀損、變更性質而無法與土地分離,此即動產與不動產附合 (故非為不動產)(3)建材於建築過程開始,會經過無法使用、不具經濟價值之階段,故此時為非破壞毀損不得將之與土地分離,此即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成為不動產的重要成分,違建亦同。
【戰略邱】評論
動產/不動產之區分個人見解為[好不好拆除],為原則,就本題4個選擇中貨櫃屋最好拆,所以它是動產~~供參考.
【FAC】評論
這意思是…不能因為災害發生就造成地權變動
【體能一定要過】評論
下列何者為動產? 答案B(A)生長於土地上之果樹的果實 (B)臨時敷設之輕便軌道 (C)房屋 (D)以鋼筋水泥圍築而成之獨立的養魚池軌道也有可能是動產,可能要看軌道有沒有提示說是“臨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