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行政執行法第40 條條文敘述,下列何者並非警察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法定要件?
(A)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非進入不能制止
(B)人民之生命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
(C)人民之身體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
(D)人民之財產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8667
統計:A(524),B(3),C(2),D(152),E(0)

用户評論

Lee】評論

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

誠誠】評論

比較警職法第26條(進入處所要件)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的進入住宅時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警職法第28條(行使職權的時機)制止或排除現行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行為或事實狀況行政執行法第40條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