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私立學校法規定,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之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多少比率?
(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五分之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
統計:A(2),B(0),C(1),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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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法 第 16 條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