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關於「公權力行為」與「私經濟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購置行政業務所需之物品,為公權力行為
(B)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事服務機構締結之特約,為公權力行為
(C)國宅之出租或出售契約,為私經濟行為
(D)自來水公司提供全國用水供應,為私經濟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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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世事兩茫茫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B)釋字533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如對其與中央健康保險局所締結之合約內容發生爭議,既屬公法上事件,對審議結果仍有不服時,自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ACD)私經濟行政(選必.申)國庫法人①輔助行為:採購辦公室器材.武器.②營利行為:國有土地標售.台銀.中油.中華電信.中郵.③行政私法:國宅買賣.公營水電供應.公立金融機構融資④純粹交易行為:央行買賣外匯.進口物資以穩定國內物價.出售公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