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保留原則涉及立法權與行政權之權限劃分
(B)有關執行法律技術性、細節性事項,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C)給付行政已有法定預算為依據,不論其規模與重要性,均須另有法律依據
(D)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規定者,授權之範圍應明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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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443號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