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下列何者為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
(A)未成年子女課餘充當家教之所得
(B)未成年子女於「麥當勞」餐廳工讀之所得
(C)未成年子女因祖父之遺贈之所得
(D)未成年子女營業之所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7636
統計:A(12),B(33),C(1831),D(3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有財、民法

用户評論

許正榮】評論

第 1087 條未成年子女,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第 1088 條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

阿摩超人】評論

1.第 1088 條 1 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2.打破性別迷思,並非由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