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ping Tse】評論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Yvonne Lee】評論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