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莉玲】評論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法律授權),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會,每 3 個月定期檢討,報由行政院公告調整、增減之,並送請立法院查照。
【Tong】評論
並送請立法院查照
【包中】評論
行政院衛生署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之診療服務及藥品」規定,公告不給付之診療服務及藥品。此項公告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ss】評論
中標法 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為法律 今公告之作成係依法律授權所為針對不特定多數人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另按 本條例 第 2 條第 3 項授權機關為規定 (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組成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並經審議通過後,報由行政院公告調整、增減之,並送請立法院查照 )符合 行政程序法150條之 基於法律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