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kuei Chi】評論
第 10 條 依第六條或前條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當年自行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考試者,其優待方式,依下列各款辦理:一、報考高級中等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或大學附設之五年制專科部:(一)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或經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專案核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辦入學測驗成績依原始總分增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二)除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外,以其他各類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二、報考四年制技術校院、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二年制技術校院:(一)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依總分增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報考四年制技術校院未達各學...
【波兒】評論
原住民 好像是率取標準降低百分之二十五
【Daniel Chen】評論
為什麼僑生可以加分?一整個搞不懂,幫原住民加分還可以說得過去為了補償文化剝奪因素,但幫僑生加分是為了什麼?
【ting】評論
大中華民國的思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