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的-結構助詞。表示所屬,也作形容詞詞尾, 如:我的書..弟弟的新筆...正確的(1)置於形容詞後。如:美麗的風景、聰明的小孩。(2)置於名詞或代名詞後,表示所屬、所有的關係。如:我的書、太陽的光。(3)置於修飾片語或子句後。如:他寄來的信,我昨天收到。、那賣花的人沒錢找。(4)置於副詞後。同地。如:慢慢的走、高高的飛。(5)句尾助詞:置於句尾,表示肯定或加強的語氣。如:這樣做是不可以的!、 你不是這樣講的! 得-介詞。用在動詞、形容詞後面,表示結果或性狀。(1)用在動詞後表示可能,如:走得動...認得出...拿得起放得下;(2)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再連上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如:把敵人打得落荒而逃...天氣熱得很...花開得很漂亮....
【許雅淳】評論
用台語唸唸看就會分了
【chuchu】評論
台語+1 雖然我的台語有點破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