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38 為題組  2011 年 7 月立法院制定《法官法》,並經總統公布,2012 年 7 月即將施行。其中第 15 條規定: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任職前已參加政黨、政治團體者,應退出之。法官參與各項公職人員選舉,應於各該公職人員任期屆滿一年以前,或參與重行選舉、補選及總統解散立法院後辦理之立法委員選舉,應於辦理登記前,辭去其職務或依法退休、資遣。法官違反前項規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選舉之候選人。
【題組】 37.有關立法院制定新法案的程序,下列何者正確?
(A)需經人民連署提案
(B)司法院不得提案
(C)政府案逕付二讀
(D)三讀後須經總統公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