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教育部訂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規定: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學生,表達畢業後無升學意願者,學校應於何時召開轉銜會議?
(A)畢業前一個月
(B)畢業前三個月
(C)畢業前一學期
(D)畢業前一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4528
統計:A(188),B(41),C(390),D(4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及施行細則的重要修正、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民100)、特推會設置辦法(民100)

用户評論

【用戶】JK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學生升學專科以上學校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錄取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用戶】Chen-Pei Ch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十一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