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關於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自由權利,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不包括下列何者?
(A)性行為之自由
(B)締結婚姻之自由
(C)涉及組織結社之契約
(D)收養子女之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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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芬妮】評論

(A)性行為之自由→釋字554號性行為自...

mila】評論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概括權保障權力:人格權(人性尊嚴)、姓名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性自主權、契約自由權、收養自由權、名譽權、身體權、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大學生的受教育權)、一般行為自由、健康權。(C)涉及組織結社之契約—>不在概括權保障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