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第四條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薪俸、加給及生活津貼,依下列規定支給之: (一)薪俸部分: 1.公務人員俸額,照附表二所訂數額支給。 2.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薪額及警察人員俸額,比照附表二公務人員俸額數額支給。 3.雇員薪額,照附表三所訂數額支給。 4.技工、工友工餉,照附表四所訂數額支給。 (二)加給部分: 1.主管職務加給: (1)公務人員主管職務加給,照附表五所訂數額支給。 (2)各機關組織法規規定並實際負領導責任之主管人員,或組織法規以外之其他法律規定應置專責承辦業務人員並授權訂定組織規程,其擔任組織規程內所列主管職務,並實際負領導責任者,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 (3)各機關組織法規未規定,由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