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IRO Bear】評論
18 有關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人民有對行政機關要求設置公園之權利 (X)錯誤,設置公園只是機關因施政行為,使人民間接得到的反射利益(換言之是政府的德政),並非人民得主張的公法權利(B) 行政機關毋需法律依據,得要求進入其辦公大樓之訪客登記姓名等身分資料 (O)正確,關鍵字是「法律依據」這四個字,因為大樓出入只是機關對於物的一般處分,透過訂定使用規則就可以自由管理,不需要.....看完整詳解
【陳無名】評論
(A) 人民有對行政機關要求設置公園之權★★...
【tuohua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92條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私有公物私有公物:私人擁有之所有物 例如:私人道路成為公用地役權(私有既成道路),實務上亦可成立國家賠償【解題】人民有對行政機關要求設置公園之權利 → 公物「適用『行政處分之規定』」 → 為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