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D)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
【Aurora】評論
(A) 經許可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未親自...
【Ren.Zheng】評論
(A)§18(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27(負責人、代理人違反秩序之處罰)違反第18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B)(C)第 22 條(宣布中止或結束集會遊行)(負責人之義務)(罰則§28第2項)I.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宣布中止或結束集會﹑遊行時,參加人應即解散。II.宣布中止或結束後之行為,應由行為人負責。但參加人未解散者,負責人應負疏導勸離之責。(C)第 28 條(未解散負責人之處罰)I.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B)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