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 Wei Wu】評論
(D)怠金---屬行政執行法
【Ray Hsieh】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28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金榜題名】評論
(一)行政罰法§1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時,適用本法。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可知(A)(B)均屬行政罰之種類。(二)行政罰法§2規定:「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可知(C)屬於行政罰之種類。(三)行政執行法§28Ⅰ規定:「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可知怠金為行政執行之手段,非行政罰之種類,(D)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