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直轄市政府為籌措公共建設財源欲出售其所有之不動產,送請市議會審議卻遭否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市政府得依地方制度法第 43 條之規定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B)甲市政府得提起覆議,經市議會出席議員二分之一維持原議決,市政府即應接受
(C)甲市政府得提起覆議,市議會於定期會期間應於覆議案送達 15 日內作成決議,逾期未議決者, 原決議失效
(D)甲市政府得提起覆議,如為市議會休會期間,應於 10 日內召集臨時會,並於開議 5 日內作成 決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學習,才有選擇權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 甲市政府得依地方制度法第 43 ...

【用戶】狐獴吃芒果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應於7日內召集臨時會,並於開議3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有出席議員、代表三分之二維持原議決案,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應即接受該決議預算案之覆議案,如原決議失效,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應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原提案重行議決,並不得再為相同之決議,各該行政機關亦不得再提覆議

【用戶】Chia Zhen H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 應先遵循$39條覆議流程解決(題目屬★$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