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關於刑法第 10 條的諸多立法解釋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毀敗或嚴重減損他人之味能或嗅能,屬「重傷」
(B)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人道之方法,對他人施以凌辱虐待,屬「凌虐」
(C)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以器物進入他人口腔之行為,屬「性交」
(D)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屬「公文書」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8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Rong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稱性交:以性器進入他人之口腔、肛門、性器或使之接合。               或以性器以外之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

【用戶】我要考上移民官!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以器物進入口腔➜ 用想像的,看牙醫時,牙醫用器物進入口腔進行診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