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關於債權讓與之敘述,何者正確?
(A)讓與人若將債權之讓與通知債務人者,非經受讓人同意,不得撤銷該通知
(B)讓與人若未將證明債權之文件交付受讓人者,債權讓與不生效力
(C)債權讓與若經通知債務人者,受讓人得隨時撤銷讓與
(D)債權之讓與,縱未通知債務人,對債務人仍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7033
統計:A(214),B(77),C(41),D(55),E(0)

用户評論

katern】評論

第 298 條 讓與人已將債權之讓與通知債務人者,縱未為讓與或讓與無效,債務人仍得以其對抗受讓人之事由,對抗讓與人。前項通知,非經受讓人之同意,不得撤銷。

郭耀灃】評論

讓與通知縱未通知債務人,仍應生效,僅是不得對抗債務人,這題出的不好

nina】評論

B 交付債權讓與文件,為從權利

王奕傑】評論

b 選項後段應改為對債務人不生效力c 選項後段應改為非經受讓人同意不得撤銷d選項即第297條   債權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