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土地法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之結果,應予公告,其期間為: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一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
統計:A(132),B(6),C(8),D(0),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貞節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46-3條

【用戶】小彤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土法46-3重新實施地籍測量之結果,應予公告,其期間為三十日。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前項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經複丈者,不得再聲請複丈。逾公告期間未經聲請複丈,或複丈結果無誤或經更正者,地政機關應即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