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嫩嫩】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2條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我要天天 吃肉 打咚咚】評論
6特考: 主 審 外 司 關 警,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