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下列何種人員之任用資格不得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牴觸?
(A)教育人員
(B)醫事人員
(C)公營事業人員
(D)警察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9012
統計:A(5),B(8),C(26),D(110),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嫩嫩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2條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用戶】我要天天 吃肉 打咚咚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6特考: 主 審 外 司 關 警,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