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國軍院校公費生家長出具保證書,表明學生在校期間如遭開除學籍,願依賠償費用辦法賠償其在校期間之一切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軍院校與公費生家長成立契約關係
(B)該入學保證書之性質為私法上之保證契約
(C)該賠償費用辦法即為雙方契約之準據
(D)訂約當事人雙方均有履行契約之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2429
統計:A(187),B(2732),C(98),D(7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重點筆記(一)、審判權與管轄權之區別、釋字第 430 號 軍人與國家間具公法上職務關係 軍官申請續現役未受允准影響身分存續 自得提起行政爭訟以玆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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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院校是否屬行政法人 ? 如果是的話 , 選項B是否該改成  (B)該入學保證書之性質為公法上之保證契約 ??編輯討論

100-days Awai】評論

釋字 348 行政機關基於其法定職權,為達成特定之行政上目的,於不違反法律規定之前提下,自得與人民約定提供某種給付,並使接受給付者負合理之負擔或其他公法上對待給付之義務,而成立行政契約關係。有關機關為解決公立醫療機構醫師缺額補充之困難,以公費醫學教育方式,培養人才,教育部遂報奉行政院於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元月二十七日核准,以台(六七)教字第八二三號函發布『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系公費學生待遇及畢業後分發服務實施要點』,作為處理是項業務之依據。該要點第十三點內規定『服務未期滿,不予核定有關機關頒發之各項證書或有關證明。其專業證書,先由分發機關代為保管』,於第十四點規定『公費畢業生於規定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