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地方自治團體處理跨域合作事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直轄市與縣(市)簽訂行政契約辦理合作事宜前,應先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同意
(B)直轄市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處理跨區域垃圾清運事宜
(C)鄉(鎮、市)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經營大眾捷運系統
(D)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進行跨域合作事宜之方式,並不限於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 協議或行政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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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A)直轄市與縣(市)簽訂行政契約辦理合作事宜前,應先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同意→並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第24條之1(區域合作組織之成立)﹝1﹞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之利用或增進區域居民之福祉,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並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2﹞前項情形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職權者,應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3﹞第一項情形涉及管轄權限之移轉或調整者,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制(訂)定、修正各該自治法規。﹝4﹞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於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所提跨區域之建設計畫或第一項跨區域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或其他必要之協助。O(B)直轄市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處理跨區域垃圾清運事宜O(C)鄉(鎮、市)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經營大眾捷運系統O(D)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進行跨域合作事宜之方式,並不限於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 協議或行政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