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人民可以透過投票決定自己的民意代表、直轄市長甚至總統。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下列針對現行各項公職人員選舉之敘述,何者正確?
(A)直轄市長為大選區相對多數制
(B)原住民立法委員為大選區相對多數制
(C)不分區立法委員採連記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
(D)鄉鎮市民代表採相對多數讓渡投票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6224
統計:A(555),B(1314),C(736),D(43),E(0)

用户評論

HAMHAM】評論

我國各項選舉都是相對多數決;單一選區=小選舉區制 ; 複數選區制=大選舉區制 立法委員是單一選區兩票制,但是又能細分為三種:1. 區域立委------------------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2. 不分區及僑選立委-------比例代表制 (婦女保障名額不得少於1/2)3.原住民立委----------------複數選區相對多數制

小丁】評論

非常謝謝建嘉大大的解釋喔~

Vita】評論

台灣只有  單記  不可讓渡  相對多數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