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將新藥及指定之醫療器材的安全監視期分別訂為幾年? 
(A)5年及3年 
(B)7年及5年 
(C)均為5年 
(D)均為3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8889
統計:A(1320),B(32),C(113),D(20),E(0)

用户評論

】評論

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2+§3§2本辦法適用範圍如下: 一、藥事法第七條所稱之新藥。      二、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醫療器材。  §3前條各款藥物之安全監視期間如下: 一、第一款自發證日起五年。 二、第二款自發證日起三年。

】評論

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第 2 條本辦法適用範圍如下: 一、藥事法第七條所稱之新藥。 二、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醫療器材。 三、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定應執行風險管理計畫之藥品。 四、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核定應執行上市後臨床試驗之藥品。 五、其他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認定適用者。第 3 條 前條各款藥物之安全監視期間如下: 一、第一款自發證日起五年。 二、第二款自發證日起三年。 三、第三款及第四款由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定。 四、第五款由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 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延長前項安全監視期間。

chi】評論

新藥,醫療器材:藥物定期安全性報告風險管理計畫之藥品:追蹤報告上市後臨床試驗之藥品:臨床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