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敏】評論
A.由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B.C.由中華郵政擬定報交通部層轉行政院核定發行D.信函、明信片、通信性質資費由中華郵政擬定,交通部核定實施
【一定上】評論
郵政法第14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vs. 郵政法 第16條 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