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了!阿萬萬歲!!】評論
差異性的公理:在一定的情況下,一個人的道德責任與其他人的道德責任及其在程度上應該明確的予以區分,所有人對社會都有道德責任的宗教性或者倫理性的解釋,幾乎等於任何人都沒有道德責任,而且無助於解決問題,故應該強調教育政策分析專家與一般人道德責任的差異性。
【進擊的回台南甄甄(107桃】評論
總覺得事實性公理很多餘啊...即使一個人承擔了某種道德責任,也不能據此決定他有責任。這個不是用實在論的公理就能解決了嗎?還是單單只針對原本有責任但什麼也沒做卻被抓來當替死鬼的情況?這讓我想到前幾週的狂新聞,有個老肥宅在加油站點菸被加油站員工勸阻不聽還大罵對方服務態度不佳,最後該名員工被老闆開除,老闆948794狂! 有無高手老師能針對「事實性公理」做更好的詮釋呢?
【李大同】評論
差異性和客觀性的分別會永遠存在,若你在車禍現場想到的是誰的責任多些,那你就比較偏差異性,如果你想的是情況多糟,則可能雙方都得想想辦法,這就偏客觀性。而接下來的部分,讀了會頭暈,如果你注意到差異性,這樣的差異性想法,會隨著你思考的走向,變成一種事實性,所以有人問這個事實性能不能不要呢!我還真希望沒有這樣的事物呢。所以建議選項,選實在論的選項,因為事實性並不是根據特殊事情把他當事實喔!他是個哲學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