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抵押權設定後,下列何者屬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事項?
(A)權利範圍變更
(B)金額、利息變更
(C)債務清償日期變更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4268
統計:A(8),B(1),C(3),D(626),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登記規則第111-1條申請普通抵押權設定登記時,登記機關應於登記簿記明【擔保債權之金額】、【種類】及【範圍】;契約書訂有【利息】、【遲延利息之利率】、【違約金】或【其他擔保範圍之約定】者,登記機關亦應於登記簿記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