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根據民國86年所公佈的特殊教育法,除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包括資訊、諮詢、輔導、親職教育課程等支援服務外,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一人為該校的
(A)家長代表
(B)特推會委員
(C)家長會委員
(D)申訴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0537
統計:A(111),B(176),C(669),D(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推會

用户評論

張完如】評論

現行法規第四十六條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援服務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江小慈】評論

 17.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要有一人為各級學校的何種職務? (A)家長代表(B)家長委員(C)特推會委員(D)特推會代表。 出於: 金門縣98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暨代理代課教師甄試特教科試題#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