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從新從優原則)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輕原則)
【盧妍蓁】評論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於下列何種 情形,應適用變更前之舊法規? (A)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舊法規者 (B)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且新法規已廢除所聲請之事項者 (C)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且新法規已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 (D)當事人同意適用舊法規者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5 年 - 105高考三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53618答案:A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
【Fireman】評論
中標法 → 從新從優原則行政罰法 → 從新從輕原則刑法 → 從舊從輕原則 ↓不朔及既往、不類推適用
【骨頭】評論
中央法規、中央法規標準法→從新從優 (新法禁止,一律從新)。行政罰→從新從輕。程序從新 實體從舊憲法從舊從輕保安處分:非拘束人身自由→從新。/拘束人身自由→從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