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關於大法官於釋字第 530 號解釋對於司法行政監督所作之宣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司法行政監督之憲法基礎為行政一體
(B)司法行政上之命令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者,對於承審法官無拘束力
(C)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得提供有權解釋之資料,作為法官審判之依據
(D)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得提供司法實務上之見解,作為法官審判之依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5485
統計:A(1768),B(1218),C(454),D(447),E(0)

用户評論

j2700016-105年】評論

(A)司法行政監督之憲法基礎為行政一體依據五權分立=

Show Ayu】評論

法官審判受司法行政監督,但不能違背審判獨立

小詠】評論

再不懂的,我是這樣假設:如果「(A)司法行政監督之憲法基礎為行政一體 」是對的,會變成行政權可以壓倒司法權,如此一來會違反憲法三權(或五權,反正是權力)分立原則,所以司法行政監督之憲法基礎絕對不能是行政一體。行政一體誠可貴,審判獨立價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