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苙苙】評論
第 1049 條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Lin Sophia】評論
(D)68年台上字第3792號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所謂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固不限於作成離婚證書時為之,亦不限於協議離婚時在場之人,始得為證人,然究難謂非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之人,亦得為證人。本件證人某甲、某乙係依憑上訴人片面之詞,而簽名於離婚證明書,未曾親聞被上訴人確有離婚之真意,既為原審所確定之事實,自難認兩造間之協議離婚,已具備法定要件。
【goyoubuy】評論
奇怪~結婚後~不是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了嗎?
【一鼓作氣四等消防】評論
一樣疑問 結婚後不是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