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關於公務員懲戒法再審議之規定,何者錯誤?(A)聲請再審議,有停止懲戒處分執行之效力(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聲請無理由者,應為駁回之議決(C)聲請再審議案,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前得撤回之(D
6 下列關於公務員懲戒審議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應將移送書繕本送達被付懲戒人(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應命被付懲戒人於指定期間內提出申辯書(C)被付懲戒人不得聲請閱覽卷證(D)公務員
7 被付懲戒之公務員無正當理由,未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指定期間內提出申辯書或不於指定之期日到場者,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為下列何種處置?(A)將懲戒案退回該公務員之服務機關(B)逕為議決(C)移送其他司法機
13 下列關於對懲戒處分得聲請再審議事由之敘述,何者錯誤?(A)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B)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應變更原議決者(C)原議決所憑之民事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D)原議決所憑之證言,證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