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16.某超商對消費者銷售一瓶應稅飲料,發票總價105元,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超商當次之銷售額為100元(B)該超商當次之銷售額為105元(C)該超商當次之進項稅額為5元(D)該超商當次之銷售
【評論內容】因營業稅內含於售價中售價(發票總價)$105105除以(1+5%)=$100-->銷售額(申報營業稅之金額)100乘以5%=$5-->營業稅
【評論主題】8.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關於納稅義務人之敘述,下列那一項正確?(A)共有財產設有管理人者,由使用人負納稅義務(B)共有財產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C)財產為公同共有者,以管理人為納
【評論內容】A.共有,有管理人---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C.公同共有---------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稅捐稽徵法第12條第 12 條 共有財產,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其為公同.....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2.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A)委託人(B)受益人(C)受託人(D)管理人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3-1條
【評論主題】19.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下列那一項則不隨該項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其金額?(A)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
【評論內容】遺產及贈與稅 第12-1條第12-1 條 本法規定之左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一、免稅額。(目前遺:1200萬,軍警公教因公死亡2400萬;贈:220萬)二、課稅級距金額。(已採比例稅10%)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目前為80萬)、職業上之工具(目前45萬)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四、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喪葬費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配445萬; 直卑.手足.祖父母45萬; 未滿20歲每人每年加扣45萬; 父母.喪葬費111萬 重度身心...
【評論主題】16.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下列私有房屋何者可免徵房屋稅?(A)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B)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C)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
【評論內容】房屋稅 第15條第15 條 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房屋稅:一、業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者,其供校 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二、業經立案之私立慈善救濟事業,不以營利為目的,完成財團法人登記 者,其直接供辦理事業所使用之自有房屋。三、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但以完成財 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四、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房屋。五、不以營利為目的,並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但以同業、同鄉、同學或宗親社團為受益對象者,除依工會法組成之 工會經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免徵...
【評論主題】4.依所得稅法第36條,營利事業對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機關、團體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多少百分比為限?(A)10% (B)15% (C)20% (D)25%
【評論內容】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五、中翻英: 【題組】1. 也許你的眼鏡在飯廳。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軒#94280討論私人筆
【評論內容】民573 因婚姻居間而.....
【評論主題】【題組】2. This is an old brush. (改成複數句)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
【評論內容】可以指定應繼分,以不侵害到特留分為主一般而言,沒有指定應繼分,則依法定的應繼分處理有錯請指正
【評論主題】23.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計算錯誤,應於繳納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對更正(B)應受送達人在服役中,無父母或配偶者,得委託戶籍地
【評論內容】A.-->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稅捐稽徵法 第17條)B.-->得委託服役單位代為送達(稅捐稽徵法 第19條)D.-->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繳款書得僅向其中.....
【評論主題】22.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A)委託人(B)受益人(C)受託人(D)管理人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3-1條第3-1 條 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前項土地應與委託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 (市) 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依第十六條規定稅率課徵地價稅,分別就各該土地地價占地價總額之比例,計算其應納之地價稅。但信託利益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且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前項土地應與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 (市) 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一、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者。二、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者。
【評論主題】19.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下列那一項則不隨該項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其金額?(A)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
【評論內容】遺產及贈與稅 第12-1條第12-1 條 本法規定之左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一、免稅額。(目前遺:1200萬,軍警公教因公死亡2400萬;贈:220萬)二、課稅級距金額。(已採比例稅10%)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目前為80萬)、職業上之工具(目前45萬)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四、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喪葬費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配445萬; 直卑.手足.祖父母45萬; 未滿20歲每人每年加扣45萬; 父母.喪葬費111萬 重度身心...
【評論主題】16.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下列私有房屋何者可免徵房屋稅?(A)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B)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C)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
【評論內容】房屋稅 第15條第15 條 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房屋稅:一、業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者,其供校 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二、業經立案之私立慈善救濟事業,不以營利為目的,完成財團法人登記 者,其直接供辦理事業所使用之自有房屋。三、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但以完成財 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四、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房屋。五、不以營利為目的,並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但以同業、同鄉、同學或宗親社團為受益對象者,除依工會法組成之 工會經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免徵...
【評論主題】8.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關於納稅義務人之敘述,下列那一項正確?(A)共有財產設有管理人者,由使用人負納稅義務(B)共有財產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C)財產為公同共有者,以管理人為納
【評論內容】A.共有,有管理人---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C.公同共有---------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稅捐稽徵法第12條第 12 條 共有財產,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其為公同.....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依所得稅法第36條,營利事業對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機關、團體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多少百分比為限?(A)10% (B)15% (C)20% (D)25%
【評論內容】第36 條 營利事業之捐贈,得依左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一、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之捐贈,以及經財政部專案 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二、除前款規定之捐贈外,凡對合於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之機關、團體之 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為限。
【評論主題】16.某超商對消費者銷售一瓶應稅飲料,發票總價105元,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超商當次之銷售額為100元(B)該超商當次之銷售額為105元(C)該超商當次之進項稅額為5元(D)該超商當次之銷售
【評論內容】因營業稅內含於售價中售價(發票總價)$105105除以(1+5%)=$100-->銷售額(申報營業稅之金額)100乘以5%=$5-->營業稅
【評論主題】23.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計算錯誤,應於繳納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對更正(B)應受送達人在服役中,無父母或配偶者,得委託戶籍地
【評論內容】A.--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稅捐稽徵法 第17條)B.--得委託服役單位代為送達(稅捐稽徵法 第19條)D.--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繳款書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稅捐稽徵機關應另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並載明繳款書受送達者及繳納期間,於開始繳納稅捐日期前送達全體公同共有人。但公同共有人有無不明者,得以公告代之,並自黏貼公告欄之翌日起發生效力。(稅捐稽徵法 第19條)
【評論主題】22.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A)委託人(B)受益人(C)受託人(D)管理人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3-1條第3-1 條 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前項土地應與委託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 (市) 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依第十六條規定稅率課徵地價稅,分別就各該土地地價占地價總額之比例,計算其應納之地價稅。但信託利益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且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前項土地應與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 (市) 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一、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者。二、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者。
【評論主題】19.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下列那一項則不隨該項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其金額?(A)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
【評論內容】遺產及贈與稅 第12-1條第12-1 條 本法規定之左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一、免稅額。(目前遺:1200萬,軍警公教因公死亡2400萬;贈:220萬)二、課稅級距金額。(已採比例稅10%)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目前為80萬)、職業上之工具(目前45萬)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四、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喪葬費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配445萬; 直卑.手足.祖父母45萬; 未滿20歲每人每年加扣45萬; 父母.喪葬費111萬 重度身心...
【評論主題】16.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下列私有房屋何者可免徵房屋稅?(A)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B)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C)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
【評論內容】房屋稅 第15條第15 條 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房屋稅:一、業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者,其供校 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二、業經立案之私立慈善救濟事業,不以營利為目的,完成財團法人登記 者,其直接供辦理事業所使用之自有房屋。三、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但以完成財 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四、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房屋。五、不以營利為目的,並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但以同業、同鄉、同學或宗親社團為受益對象者,除依工會法組成之 工會經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免徵...
【評論主題】16.某超商對消費者銷售一瓶應稅飲料,發票總價105元,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超商當次之銷售額為100元(B)該超商當次之銷售額為105元(C)該超商當次之進項稅額為5元(D)該超商當次之銷售
【評論內容】因營業稅內含於售價中售價(發票總價)$105105除以(1+5%)=$100--銷售額(申報營業稅之金額)100乘以5%=$5--營業稅
【評論主題】8.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關於納稅義務人之敘述,下列那一項正確?(A)共有財產設有管理人者,由使用人負納稅義務(B)共有財產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C)財產為公同共有者,以管理人為納
【評論內容】A.共有,有管理人---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C.公同共有---------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稅捐稽徵法第12條第12 條 共有財產,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其為公同共有時,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D.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營利事業負繳納之義務稅捐稽徵法第15條第15 條 營利事業因合併而消滅時,其在合併前之應納稅捐,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營利事業負繳納之義務。
【評論主題】4.依所得稅法第36條,營利事業對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機關、團體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多少百分比為限?(A)10% (B)15% (C)20% (D)25%
【評論內容】第36 條 營利事業之捐贈,得依左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一、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之捐贈,以及經財政部專案 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二、除前款規定之捐贈外,凡對合於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之機關、團體之 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為限。
【評論主題】21.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依所得稅法第26 條規定應以其收入的多少比率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A)20% (B)30% (C)45% (D)
【評論內容】有分支機構者,收入之45%列成本,另可扣除費用後才是應申報的營利事業所得額
【評論主題】22.娛樂稅依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按娛樂稅法第 5 條規定之有關稅率計徵,下列何者錯誤?(A)撞球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B)本國語言片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C)舞廳或舞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一
【評論內容】第五條(稅率) 娛樂稅,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依左列稅率計徵之: 一、電影,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本國語言片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 二、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 三、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四、各種競技比賽,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舞廳或舞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一百。 六、撞球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保齡球館,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高爾夫球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
【評論主題】24.張先生因遺產稅補稅案件申請復查,嗣後遭原查機關駁回,試問依稅捐稽徵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張先生應向下列那一機關提起訴願?(A)國稅局總局(B)高等行政法院(C)財政部訴願會(D)各縣市政府訴願會
【評論內容】遺贈稅為國稅復查向原機關(國稅局)提起訴願向原機關之管轄機關(財政部訴願會)提起
【評論主題】20.房屋稅每年徵收一次,依房屋稅條例第 12 條規定,其開徵日期由下列何機關定之?(A)省(市)政府(B)國稅局(C)內政部(D)財政部
【評論內容】第12條房屋稅每年徵收一次,其開徵日期由省(市)政府定之。新建、增建或改建房屋,於當期建造完成者,均須按月比例計課,未滿一個月者不計。
【評論主題】18.依契稅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契稅課徵的敘述何者正確?(A)買賣契稅應由賣方申報繳納(B)買賣契稅之稅率為契價百分之四(C)贈與契稅,應由贈與人估價立契,申報納稅(D)贈與契稅之稅率為契價百分之六
【評論內容】(A)應由"買方"申報(B)稅率應為"6%"(C)應由"受贈人"估價立契
【評論主題】1.下列何者不是所得稅法第11條規定之執行業務者之身分之一?(A)助產士(B)技師(C)稅務師(D)工匠
【評論內容】第11條
本法稱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評論主題】25.公益慈善基金會之所得免納所得稅,其用於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須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的:(A)10% (B)30% (C)50% (D)60%
【評論內容】感謝樓上分享資訊修法資料如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3條,於中華民102年2月26日修正發布施行。
【評論主題】48.依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如有短漏報銷售稅額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多少倍之罰鍰?(A)1倍以下(B)3倍以下(C)5倍以下(D)1~10倍
【評論內容】第51條(漏稅之處罰)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者。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
【評論主題】36.依房屋稅條例,自住房屋的房屋稅係按房屋現值徵收:(A)1.2% (B)3% (C)5% (D)10%
【評論內容】詳見 房屋稅 第5條概要如下住家: 1.2%~2%----------現行徵收率1.2%非住家非供營業:1.5%~2.5%--------現行徵收率2%非住家供營業: 3%~5%-------------現行徵收率3%
【評論主題】8.乙公司會計年度採七月制,則暫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期間為何時?(A)1月1日~1月31日(B)3月1日~3月31日(C)7月1日~7月31日(D)9月1日~9月30日
【評論內容】若採曆年制(1/1~12/31)則暫繳期間為9/1~9/30=1/1起第九個月(1+8=9)故若採7月制=7/1起第九個月(7+8=15--隔年3月)
【評論主題】【題組】7.趨之若「ㄨˋ」
【評論內容】3000萬+500萬-500萬(遺細19:土增稅可自贈與總額扣除)-220萬(免稅額)=2780萬
【評論主題】【題組】2. 此樂非但忘貧,兼可入道。(6%)
【評論內容】第 339 條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在民法上無權利能力?(A)受監護宣告之人(B)6 歲之人(C)出生後死產之胎兒(D)植物人
【評論內容】民法上已將(A)禁治產人改稱為"受監護宣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