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顥銓】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951憲法對下列何者之職權採概括方式,而非列舉規定?(A)總統 (B)立法院 (C)行政院 (D)司法院

【評論內容】因為行政只能敘述不能完全定義(因為要做的事情太多太雜)所以是用抽象的文字描述(概括)

【評論主題】40.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強制性交罪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B) 16 歲在我國是屬於「無責任能力」者(C)在我國強制治療是屬於刑罰中的「從刑」(D)兇手獲判無罪,但卻需強制接受治療,這是基於「一

【評論內容】

告訴乃論罪就是指可以私下和解的罪,例如傷害罪,過失傷害罪,妨礙自由罪

非告訴自然就是不能私下的瞜,絕大多數都是不能私下和解的,例如殺人、竊盜、"強暴性侵"

 

本題問強暴,自然是不能私下和解摟,不然宗瑞哥可能就不用坐牢了

【評論主題】10 物品運送人對於運送物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所應負之責任,係屬何種責任?(A)不可抗力責任 (B)通常事變責任 (C)具體輕過失責任 (D)抽象輕過失責任

【評論內容】

事變責任:無過失也會處罰

(2)事變責任又分二種:不可抗力責任:如天災造成,也要負責通常事變責任:指即使債務人已盡其應盡注意義務,但而仍不免發生

(3)民法內有二種通常事變責任:1.「特定場所主人之寄託責任」2.「貨物及旅客運送人之運送責任」

旅店主人通常事變責任即使東西是被別人偷了,旅店主人雖無過失,還是要負責

運送人通常事變責任即貨物被人偷了,運送人無過失,還是要負責

民法第634條:運送人對於運送物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應負責任。但運送人能證明其喪失、毀損或遲到,係因不可抗力或因運送物之性質或因託運人或受貨人之過失而致者,不在此限。

自己找的答案

【評論主題】17 關於身分犯與正犯、共犯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A)無構成身分之人,亦得成立該罪之正犯(B)無加減身分之人,亦得成立該罪之正犯(C)無構成身分之人,得減輕其刑(D)無加減身分之人,科以

【評論內容】

 依1F的31條來舉例

A. 甲為公務員乙之妻,甲與乙共同貪污索賄,甲雖非公務員身分,仍以正犯論

B. 以(D)為例,乙既然是科以普通之刑,自非本罪(殺害尊親屬)之正犯

C. 以(A)為例,乙論以正犯,但得減輕其刑

D.甲與乙是朋友,共同殺害甲之父,甲犯殺害尊親屬罪,乙科以普通之刑,論以普通殺人罪

【評論主題】20 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強行法與任意法最大的區別在於法律上效果的不同 (B)私法領域內亦有強行法(C)所有的公法皆為強行法 (D)公法領域內亦有任意法

【評論內容】

通姦罪是刑法239條喔  背法是兩人三腳爽(痛)很久,又刑事訴訟法的239條也跟刑法的239有關

 

【評論主題】16 刑法第 122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7 千元以下罰金。」下列何者為該規定之「

【評論內容】

回1F

刑法所謂賄落是指收受金錢或可得金錢計算之物。

刑法121條是收受賄落罪,刑法122條是收受賄落+違背職務罪,

例如殘障珍參加餐點比個Y就收受2億回家;

  靈異事在家打手槍就有人按鈴給他一卡皮箱的錢;

  警察收受300萬紅包,或是300萬的勞力士

這些雖然 尚未違背職務  但是收取時就有121條適用,若因此違背職務,或是答應違背職務就有122條適用。 

不然公務員隨便收錢又不觸法,被發現就說他高興給的 豈不造成舉證困難。

又D不處罰是因刑法謙抑原則,若客觀上價值低微,則不輕易使人入罪,所以蛋糕一般還OK拉,但若是高額的素如鮑魚大餐就非客觀價值低微了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不是國家設立訴願制度之目的?(A)提供人民陳情之途逕(B)給予行政機關自我審查之機會(C)藉以確保行政機關依法行政(D)疏減行政法院之訟源

【評論內容】你要訴願,必須先有行政處分,例如機關要求你拆你家的違建。你要陳情,不需要先有行政處分,例如你希望汐止蓋捷運。

【評論主題】《孫子兵法》言「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語旨意接近下列何項?(A)力挽狂瀾(B)事必躬親(C)得君行道(D)臨危受命

【評論內容】得君行道: 指有才識的人得到開明君主的信任,得以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和計畫

【評論主題】4. 他們藉由互相擁抱及親吻彼此來享受這個節日。﹙課本p. 8﹚

【評論內容】樂透,如能美日中的話

【評論主題】1.Decide whether each of the following sets of vectors is linearly dependent orlinearly independent.

【評論內容】重點在監督二字,所以只有D選項不是用來對付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