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9.有關投遞郵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郵件投遞區域分為按址投遞區域及不按址投遞區域(B)報值包裹、保價郵件、代收貨價郵件之收件地址為按址投遞區域者,郵局一律應按址投遞(C)郵件應繳貨價、關稅或

【評論內容】

第四十四條

報值包裹、保價郵件、代收貨價郵件及印刷物之收件地址為按址投遞區域者,郵局應按址投遞。

但報值、保價及代收貨價金額達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一定數額以上,

或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五公斤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前項郵件應繳貨價、關稅或其他費用者,於繳清後,始予遞交。

【評論主題】29.有關投遞郵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郵件投遞區域分為按址投遞區域及不按址投遞區域(B)報值包裹、保價郵件、代收貨價郵件之收件地址為按址投遞區域者,郵局一律應按址投遞(C)郵件應繳貨價、關稅或

【評論內容】

第四十四條

報值包裹、保價郵件、代收貨價郵件及印刷物之收件地址為按址投遞區域者,郵局應按址投遞。

但報值、保價及代收貨價金額達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一定數額以上,

或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五公斤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前項郵件應繳貨價、關稅或其他費用者,於繳清後,始予遞交。

【評論主題】38 關於民法死亡宣告制度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失蹤人失蹤滿 6 年後,法院得因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B)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 1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C)失蹤人為 7

【評論內容】

第8條規定:「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1、普通期間:七年2、特別期間(1)失蹤人八十歲以上:三年(2)失蹤人遭遇特別災難: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所謂特別災難,係指出於自然或外在之不可抗力,而對於失蹤人為無可避免者。例如遭遇海難。但若於船上失足落水,則不屬之

【評論主題】48何種郵件除因戰事致有損失者外,得依法請求補償?(A)保價郵件 (B)報值郵件 (C)掛號郵件 (D)航空郵件

【評論內容】

第 31 條

第二十九條所列郵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請求補償:一、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損失者。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以因戰事 致有損失為限。三、在外國境內損失,依該國之法規,不負補償責任者。四、郵件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五、因郵件未妥為封裝,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六、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

【評論主題】50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因時間關係或市價變動而減損其全部或一部價值者:(A)以毀損論 (B)以損失論(C)不得以毀損論 (D)不得以損失論

【評論內容】

第 32 條

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痕跡,重量亦未減少者,不得以毀損論。重量雖減少,其原因由於該物件之性質者,亦同。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因時間關係或市價變動而減損其全部或一部價值者,不得以損失論。

【評論主題】46下列何者得請求補償?(A)郵件係禁寄物品(B)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C)因郵件未妥為封裝者,郵局並未告知者(D)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

【評論內容】

第 29 條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  毀損時。二、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時。第 31 條

第二十九條所列郵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請求補償:一、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損失者。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以因戰事  致有損失為限。三、在外國境內損失,依該國之法規,不負補償責任者。四、郵件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五、因郵件未妥為封裝,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六、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

【評論主題】39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B)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C)中華郵政公司非依法規,不得拒絕郵件之接受及遞送(D)郵件

【評論內容】

第 22 條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評論主題】40執行業務中之郵政人員,為遞送郵件或郵政公用物,經過道路、橋樑、海關、渡口等交通線路時:(A)限制通過 (B)正常通過(C)優先通過 (D)視郵件與公物之重要性而定

【評論內容】

第 27 條

郵政服務人員為遞送郵件或郵政公用物,經過道路、橋樑、海關、渡口等交通線路時,有優先通行權。

【評論主題】45收件人提出證據,並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時,收件人得向何機關請求補償?(A)中華郵政公司 (B)交通部(C)代辦所 (D)縣、市政府

【評論內容】

第 30 條

前條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時,已聲明保留求償權。

【評論主題】49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痕跡,但重量已減少,其原因係由於該物件之性質者:(A)以毀損論 (B)以損失論(C)不得以毀損論 (D)不得以損失論

【評論內容】

第 32 條

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痕跡,重量亦未減少者,不得以毀損論。重量雖減少,其原因由於該物件之性質者,亦同。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因時間關係或市價變動而減損其全部或一部價值者,不得以損失論。

【評論主題】32中華郵政公司於道路、住宅、商場、工廠、機關、學校、公私團體及其他公眾出入處所,設置收受郵件專用器具,需否徵得同意?(A)優先通行權,無須徵得同意(B)報交通部核准後即可設置(C)屬郵政機關營運權利

【評論內容】

第 21 條

中華郵政公司得於道路、住宅、商場、工廠、機關、學校、公私團體及其他公眾出入處所,設置收受郵件專用器具,以收取郵件,並應得其所有權人或其管理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

【評論主題】47以下何者不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A)掛號郵件全部遺失 (B)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遺失(C)掛號包裹、報值郵件被竊 (D)掛號包裹、保價郵件遭毀損

【評論內容】

第 31 條

第二十九條所列郵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請求補償:一、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損失者。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以因戰事  致有損失為限。三、在外國境內損失,依該國之法規,不負補償責任者。四、郵件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五、因郵件未妥為封裝,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六、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

【評論主題】43掛號包裹、報值郵件、保價郵件遺失、被竊或毀損時,寄件人得向何者請求補償?(A)交通部 (B)中華郵政公司(C)代辦所 (D)警察局

【評論內容】

第 29 條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  毀損時。二、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時。

【評論主題】20郵票雖有污損,但未經蓋印註銷,可否使用?(A)視污損狀況而定 (B)不可使用(C)仍可使用 (D)至郵局退換

【評論內容】

第十八條

污損之郵票,失其效用。明信片及特製郵簡上表示價格之花紋有污損時,亦同

【評論主題】28中華郵政公司可否拒絕郵件之接受及遞送?(A)禁寄物品即可拒絕(B)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即可拒絕(C)非依法規不得拒絕(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

第 19 條

中華郵政公司非依法規,不得拒絕郵件之接受及遞送。但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6郵件在未投遞前,若收件人為二人以上而發生爭議,且向中華郵政公司聲明,對其郵件之收受已提起訴訟時,應如何投遞之?(A)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 (B)依確定之判決或訴訟結果投遞(C)交警察機關處理 (D

【評論內容】

第 23 條

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前項郵件在未投遞前,收件人間發生爭議,向中華郵政公司聲明,對於其郵件之收受已提起訴訟時,應依確定之判決或訴訟結果投遞之。

【評論主題】37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應如何投遞?(A)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得交其收領(B)地面層僅設置受信設備者,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C)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

【評論內容】

第 24 條

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依下列方式投遞:一、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各類郵件得交管理服務人  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二、無法依前款規定投遞、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  設置受信設備、對講機或電鈴者,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掛號郵件  及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補付欠資。

【評論主題】38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要求何者提出必要之證明?(A)寄件人 (B)收件人 (C)代收件人 (D)郵務人員

【評論內容】

第 25 條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

【評論主題】34無法退還之郵件,應由何機關招領揭示處理?(A)警察機關 (B)新聞機關(C)中華郵政公司 (D)電信機關

【評論內容】

第 22 條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

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評論主題】35無法退還之郵件,經過相當時期仍無人領取時,得由何機關處分之?(A)中華郵政公司 (B)法務部(C)內政部 (D)郵電司

【評論內容】

第 22 條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評論主題】33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若無法投遞時如何處理?(A)退還寄件人 (B)留局存查(C)送郵政總局處理 (D)自行處理

【評論內容】

第 22 條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評論主題】21下列有關中華郵政公司之用詞定義,何者有誤?(A)郵票:指中華郵政公司發行,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B)郵政資產:指中華郵政公司經營業務所使用之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權利(C)郵局:指中華郵政公司為處理

【評論內容】第 4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郵局:指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各項業務,設於各地之營業處所。二、郵政服務人員:指服務於中華郵政公司之人員。三、郵件:指客戶以信函、明信片、特製郵簡、新聞紙、雜誌、印刷物、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郵局:指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各項業務,設於各地之營業處所。二、郵政服務人員:指服務於中華郵政公司之人員。三、郵件:指客戶以信函、明信片、特製郵簡、新聞紙、雜誌、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包裹或以電子處理或其他方式,向中華郵政公司交寄之文件或物品。四、郵政資產:指中華郵政公司經營業務所使用之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權利。五、郵政公用物:指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

【評論主題】31對於郵政禁寄物品或違反郵政法規之郵件,何者如拒絕拆驗時,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該郵件?(A)寄件人 (B)收件人 (C)持有人 (D)代收件人

【評論內容】

第 10 條

中華郵政公司或其服務人員,不得開拆他人之郵件。但有事實足認內裝之物為郵政禁寄物品、不適用優惠資費或違反郵政法規,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開拆者,不在此限。郵件經依前項但書規定開拆查驗後,應予驗訖之證明。寄件人或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或遞送該郵件。

【評論主題】27中華郵政公司廢止郵票之程序為何?(A)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廢止(B)報請交通部層轉行政院核定後廢止(C)經中華郵政公司董事會決議後廢止(D)經中華郵政公司報請郵電司核定後廢止

【評論內容】

第 17 條

中華郵政公司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將其發行之郵票廢止之。但應於一個月前公告,並停止該郵票售賣。持有前項廢止之郵票者,自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得向中華郵政公司換取新票。

【評論主題】18郵政機關廢止之郵票,應於幾個月前公告並停止其售賣?(A)四個月 (B)三個月 (C)二個月 (D)一個月

【評論內容】

第17條

中華郵政公司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將其發行之郵票廢止之。但應於一個月前公告,並停止該郵票售賣。持有前項廢止之郵票者,自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得向中華郵政公司換取新票

【評論主題】25各類郵件或其事務,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之規定與郵政法牴觸者,如何適用?(A)一律適用國際郵政公約之規定(B)一律適用國際協定之規定(C)一律適用郵政法之規定(D)國際郵件事務適用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之

【評論內容】

第 13 條

關於各類郵件或其事務,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但其規定與本法牴觸者,除國際郵件事務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19持有郵政機關廢止之郵票,得自廢止之日起在幾個月內換取新票?(A)三個月 (B)二個月 (C)六個月 (D)四個月

【評論內容】

第17條

中華郵政公司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將其發行之郵票廢止之。但應於一個月前公告,並停止該郵票售賣。持有前項廢止之郵票者,自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得向中華郵政公司換取新票

【評論主題】23有關郵政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之使用,何者正確?(A)任何人皆得使用(B)任何人得聯合使用(C)任何人非經同意不得使用(D)任何人不得聯合使用,但可使用相同之圖形

【評論內容】

第七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或經其同意者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與郵政、郵局(含中文及外文)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

【評論主題】17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由何機關核定發行?(A)行政院 (B)中華郵政公司(C)郵政總局 (D)交通部

【評論內容】

第15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外,任何人不得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第16條

郵費之交付,以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證明之。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式樣、圖案及價格,報請主管機關層轉行政院核定後發行。

【評論主題】10郵件、郵政資產、郵政款項及郵政公用物,非依法律,不得作為何種標的?(A)檢查 (B)徵收 (C)扣押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第 8 條郵件、郵政資產、郵政款項及郵政公用物,非依法律,不得作為檢查、徵n收或扣押之標的

【評論主題】9郵票由何機關發行?(A)行政院 (B)交通部(C)中華郵政公司 (D)郵電司

【評論內容】

第四條

六、 郵票:指中華郵政公司發行,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評論主題】8下列何者非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之業務?(A)遞送郵件 (B)郵政資產之營運(C)儲金 (D)財產保險

【評論內容】

第 5 條

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下列業務: 一、 遞送郵件。 二、 儲金。 三、 匯兌。 四、 簡易人壽保險。 五、 集郵及其相關商品。 六、 郵政資產之營運。 七、 經交通部核定,得接受委託辦理其他業務及投資或經營第一款至第六款相關業務。

【評論主題】38 我國公務人員退休金給與種類,不包括下列何者?(A)月退休金(B)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C)兼領四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四分之三之月退休金(D)一次退休金

【評論內容】

三.退休金之給與..

  (一) 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者,給與一次退休金。

  (二) 任職十五年以上者,由退休人員就下列退休給與,擇一支領之。

  1.一次退休金。

  2.月退休金。

  3.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4.兼領三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三分之二之月退休金。

  5.兼領四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四分之三之月退休金。

  一次退休金,以退休人員最後在職之月俸額,及本人實物代金為基

  數,任職滿五年者,給予九個基數,每增半年加給一個基數,滿十五

  年...

【評論主題】31.下列何者非郵件處理規則所稱之雜誌?(A)週刊 (B)月刊 (C)季刊 (D)半年刊

【評論內容】

第 10 條  

國內定期發行之刊物,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向中華郵政公司申請登記,經同意後按新聞紙或雜誌交寄:

一、以報導或評論政治、經濟、科學、文化或其他公益事項為目的之刊物。

二、政府或民意機關發行之公報或宣傳政令刊物。

前項所稱新聞紙,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按期發行者;所稱雜誌,為七日以上三個月以下按期發行者。

第一項刊物,經中華郵政公司認定屬商業性廣告、宣傳品或公司行號發行為本身業務或特定個人宣傳者,不得依新聞紙或雜誌交寄。

【評論主題】32.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國際包裹及國際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每件以「多少」計算單位及每公斤「多少」計算單位,混合計算其數額?(A)三十,四點七 (B)四十,四點五(C)四十,

【評論內容】

第六十五條

國際包裹及國際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每件以四十計算單位及每公斤四點五計算單位,混合計算其數額。 

【評論主題】30.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無法投遞之國內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郵局,並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多少」日起「幾」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A)當日起五日內 (B)當日起十五日內(C)次日起五

【評論內容】

郵務營業規章第一百九十八條:

無法投遞之國內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局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

【評論主題】29.有關投遞郵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郵件投遞區域分為按址投遞區域及不按址投遞區域(B)報值包裹、保價郵件、代收貨價郵件之收件地址為按址投遞區域者,郵局一律應按址投遞(C)郵件應繳貨價、關稅或

【評論內容】

第四十四條

報值包裹、保價郵件、代收貨價郵件及印刷物之收件地址為按址投遞區域者,郵局應按址投遞。

但報值、保價及代收貨價金額達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一定數額以上,

或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五公斤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前項郵件應繳貨價、關稅或其他費用者,於繳清後,始予遞交。

【評論主題】42 對於親友喪亡用語的說明,下列選項何者錯誤?(A)雁行折翼:指友朋亡故 (B)鼓盆之戚:指喪妻之痛(C)痛抱西河:指喪子之痛 (D)風樹之悲:指父母亡故

【評論內容】

 雁行折翼:兄弟分離或死亡。

鼓盆之戚:指死了妻子。

《莊子‧至樂》:「莊子妻死,惠子吊之,莊子則方箕踞鼓盆而歌。」

痛抱西河:指喪子之痛

出處: 子夏在西河時,因喪子而痛哭失明之事。典出史記˙卷六十七˙仲尼弟子傳˙卜商傳。

風樹之悲:指父母亡故 

成語出處: 韓詩外傳:「皋魚被褐搥胸,哭於道左,孔子下車問之,對曰:『夫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也。』

【評論主題】1 依據憲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我國之國家形式?(A)民主國 (B)共和國 (C)法治國 (D)聯邦國

【評論內容】

B共和政體是指政府是依人民所選出所組成的;與其相反的則為君主國, 並非每個共和政體均為民主國家, 但此項選舉並無實質的意義,所以共和國與民主並不能劃上等號.

D聯邦制是指一種政府的制度,其特徵是特定權力是保留於中央政府,而地方政府是受憲法規定保留若干權力,中央政府不得干預。目前比較熟知採用的國家有: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準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