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不動產經紀考試衝刺應考人】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9 甲將位於忠孝路的一間公寓出租給乙,租期三年,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乙若遲繳租金,甲應在兩年內請求乙繳納,否則租金請求權將罹於消滅時效(B)甲與乙之租賃契約若未經公證,在乙搬入租賃房屋後,縱使

【評論內容】

(A)乙若遲繳租金,甲應在兩年內請求乙繳納,否則租金請求權將罹於消滅時效 

第 126 條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甲與乙之租賃契約若未經公證,在乙搬入租賃房屋後,縱使甲將租賃物所有權讓與第三人,甲與乙之租賃契約對於第三人不生效力 

第 425 條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C)乙搬入租賃房屋居住後,縱使甲將租賃物所有權基於贈與之原因讓與第三人丙,租賃契約對於丙不生效力,丙得請求乙搬離租屋...

【評論主題】32 甲向乙提出給付,但給付遲延,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乙得向甲主張遲延之損害賠償以代替原定給付(B)甲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原則上毋須負責(C)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

【評論內容】

(A)乙得向甲主張遲延之損害賠償以代替原定給付 

第 231 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第 232 條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債權人得拒絕其給付,並得請求賠償因不履行而生之損害。

(B)甲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原則上毋須負責 

第 231 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C)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乙得向債務人甲請求...

【評論主題】33 甲向乙訂購珍珠項鍊一條,甲與乙並約定由乙直接向第三人丙提出給付,丙對乙有直接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

【評論內容】

(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前項契約,未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得變更其契約或撤銷之。第三人對於當事人之一方表示不欲享受其契約之利益者,視為自始未取得其權利。

(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一切抗辯對抗丙 (C)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乙得向丙請求給付項鍊之價金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

【評論主題】6 甲與乙締結將甲所有A屋出售予乙之買賣契約後,A屋於甲依約交付予乙前因火災燒毀致不能給付。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如A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甲之事由所致,乙僅須支付二分之一之價金(B)如A屋之燒毀係可

【評論內容】

(A)如A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甲之事由所致,乙僅須支付二分之一之價金 

第 226 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B)如A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乙之事由所致,甲僅得請求支付二分之一之價金 

第 256 條債權人於有第二百二十六條之情形時,得解除其契約。

(C)如A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甲之事由所致,乙得解除契約

第 226 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評論主題】31 甲為乙之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若甲為意定代理人,其被相對人丙詐欺所為之代理行為,應由甲自行撤銷(B)甲逾越代理權限所為之代理行為,得因乙之承認而確定生效(C)若甲僅十六歲,甲所為之代

【評論內容】

(A)若甲為意定代理人,其被相對人丙詐欺所為之代理行為,應由甲自行撤銷 

第 105 條代理人之意思表示,因其意思欠缺、被詐欺、被脅迫,或明知其事情或可得而知其事情,致其效力受影響時,其事實之有無,應就代理人決之。但代理人之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其意思表示,如依照本人所指示之意思而為時,其事實之有無,應就本人決之。第 92 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B)甲逾越代理權限所為之代理行為,得因乙之承認而確定生效 (C)若甲僅十六歲,甲所為之代理行為無效 

第 1...

【評論主題】15 甲以其土地設定地上權於乙後,乙以該地上權設定抵押權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原則上如乙未得甲之同意,丙所設定之抵押權無效(B)如乙繼承甲之土地,地上權因混同而消滅(C)非得丙之同意,乙不得

【評論內容】

(A)原則上如乙未得甲之同意,丙所設定之抵押權無效 

第 838 條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前項約定,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地上權與其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設定其他權利。

(B)如乙繼承甲之土地,地上權因混同而消滅 

第 762 條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屬於一人者,其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但其他物權之存續,於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第 763 條所有權以外之物權,及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權利,歸屬於一人者,其權利因混同而消滅。前條但書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C)非得丙之同意,乙不得拋棄其地上權 

第 764 條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評論主題】29 甲將位於忠孝路的一間公寓出租給乙,租期三年,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乙若遲繳租金,甲應在兩年內請求乙繳納,否則租金請求權將罹於消滅時效(B)甲與乙之租賃契約若未經公證,在乙搬入租賃房屋後,縱使

【評論內容】

(A)乙若遲繳租金,甲應在兩年內請求乙繳納,否則租金請求權將罹於消滅時效 

第 126 條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甲與乙之租賃契約若未經公證,在乙搬入租賃房屋後,縱使甲將租賃物所有權讓與第三人,甲與乙之租賃契約對於第三人不生效力 

第 425 條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C)乙搬入租賃房屋居住後,縱使甲將租賃物所有權基於贈與之原因讓與第三人丙,租賃契約對於丙不生效力,丙得請求乙搬離租屋...

【評論主題】15 甲以其土地設定地上權於乙後,乙以該地上權設定抵押權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原則上如乙未得甲之同意,丙所設定之抵押權無效(B)如乙繼承甲之土地,地上權因混同而消滅(C)非得丙之同意,乙不得

【評論內容】

(A)原則上如乙未得甲之同意,丙所設定之抵押權無效 

第 838 條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前項約定,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地上權與其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設定其他權利。

(B)如乙繼承甲之土地,地上權因混同而消滅 

第 762 條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屬於一人者,其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但其他物權之存續,於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第 763 條所有權以外之物權,及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權利,歸屬於一人者,其權利因混同而消滅。前條但書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C)非得丙之同意,乙不得拋棄其地上權 

第 764 條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評論主題】32 甲向乙提出給付,但給付遲延,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乙得向甲主張遲延之損害賠償以代替原定給付(B)甲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原則上毋須負責(C)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

【評論內容】

(A)乙得向甲主張遲延之損害賠償以代替原定給付 

第 231 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第 232 條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債權人得拒絕其給付,並得請求賠償因不履行而生之損害。

(B)甲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原則上毋須負責 

第 231 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C)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乙得向債務人甲請求...

【評論主題】33 甲向乙訂購珍珠項鍊一條,甲與乙並約定由乙直接向第三人丙提出給付,丙對乙有直接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

【評論內容】

(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前項契約,未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得變更其契約或撤銷之。第三人對於當事人之一方表示不欲享受其契約之利益者,視為自始未取得其權利。

(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一切抗辯對抗丙 (C)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乙得向丙請求給付項鍊之價金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

【評論主題】6 甲與乙締結將甲所有A屋出售予乙之買賣契約後,A屋於甲依約交付予乙前因火災燒毀致不能給付。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如A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甲之事由所致,乙僅須支付二分之一之價金(B)如A屋之燒毀係可

【評論內容】

(A)如A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甲之事由所致,乙僅須支付二分之一之價金 

第 226 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B)如A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乙之事由所致,甲僅得請求支付二分之一之價金 

第 256 條債權人於有第二百二十六條之情形時,得解除其契約。

(C)如A屋之燒毀係可歸責於甲之事由所致,乙得解除契約

第 226 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評論主題】31 甲為乙之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若甲為意定代理人,其被相對人丙詐欺所為之代理行為,應由甲自行撤銷(B)甲逾越代理權限所為之代理行為,得因乙之承認而確定生效(C)若甲僅十六歲,甲所為之代

【評論內容】

(A)若甲為意定代理人,其被相對人丙詐欺所為之代理行為,應由甲自行撤銷 

第 105 條代理人之意思表示,因其意思欠缺、被詐欺、被脅迫,或明知其事情或可得而知其事情,致其效力受影響時,其事實之有無,應就代理人決之。但代理人之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其意思表示,如依照本人所指示之意思而為時,其事實之有無,應就本人決之。第 92 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B)甲逾越代理權限所為之代理行為,得因乙之承認而確定生效 (C)若甲僅十六歲,甲所為之代理行為無效 

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