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甲向乙訂購珍珠項鍊一條,甲與乙並約定由乙直接向第三人丙提出給付,丙對乙有直接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
(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一切抗辯對抗丙
(C)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乙得向丙請求給付項鍊之價金
(D)甲與乙所締結之買賣契約為負擔契約,對第三人丙不生效力,丙不得對乙直接請求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8974
統計:A(39),B(380),C(106),D(23),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妤文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270 條  前條(269)債務人,得以由契約所生之ㄧ切抗辯,對抗受益第三人.

【用戶】王妤文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270 條  前條(269)債務人,得以由契約所生之ㄧ切抗辯,對抗受益第三人.

【用戶】王妤文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270 條  前條(269)債務人,得以由契約所生之ㄧ切抗辯,對抗受益第三人.

【用戶】不動產經紀考試衝刺應考人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前項契約,未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得變更其契約或撤銷之。第三人對於當事人之一方表示不欲享受其契約之利益者,視為自始未取得其權利。(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一切抗辯對抗丙 (C)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乙得向丙請求給付項鍊之價金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

【用戶】Jinjun Wu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誰應付錢?

【用戶】不動產經紀考試衝刺應考人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269條為利益第三人契約,依題意係甲支付契約價金

【用戶】不動產經紀考試衝刺應考人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前項契約,未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得變更其契約或撤銷之。第三人對於當事人之一方表示不欲享受其契約之利益者,視為自始未取得其權利。(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一切抗辯對抗丙 (C)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乙得向丙請求給付項鍊之價金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

【用戶】Jinjun Wu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誰應付錢?

【用戶】不動產經紀考試衝刺應考人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269條為利益第三人契約,依題意係甲支付契約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