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不動產經紀考試衝刺應考人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前項契約,未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得變更其契約或撤銷之。第三人對於當事人之一方表示不欲享受其契約之利益者,視為自始未取得其權利。(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一切抗辯對抗丙 (C)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乙得向丙請求給付項鍊之價金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
【用戶】不動產經紀考試衝刺應考人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甲與乙仍得隨時撤銷丙所取得之利益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前項契約,未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前,當事人得變更其契約或撤銷之。第三人對於當事人之一方表示不欲享受其契約之利益者,視為自始未取得其權利。(B)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丙得請求乙向自己提出給付,但乙得以由契約所生之一切抗辯對抗丙 (C)在丙表示享受其利益之意思後,乙得向丙請求給付項鍊之價金 第 269 條以契約訂定向第三人為給付者,要約人得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其第三人對於債務人,亦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第三人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