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arc Hs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水污染防治法第 52 條規定:「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或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止作為

【評論內容】A 在某國有土地上違法傾倒廢棄物,經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命 A 限期改善,請問限期改善之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水污染防治法第 52 條規定:「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或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止作為

【評論內容】A 在某國有土地上違法傾倒廢棄物,經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命 A 限期改善,請問限期改善之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四、請回答下列問題:(25 分)⑴近年來廠商基於不同考量,常尋求透過併購方式擴張其事業版圖。請說明我國公平交易法對於事業結合的准駁標準為何?

【評論內容】

依樓上詳解看來,彰權益能是給予完全的權利和自律性,故老師不應給予學生工作分配,應由學生自行進行。

【評論主題】12 有關區域性人權保障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歐洲聯盟下設歐洲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處理違反基本權利憲章之投訴(B)歐洲人權法院受理締約國間之爭議與個人提出之申訴案(C)美洲國家組織下設美

【評論內容】第二十五條 一、委員會得受理由於締約一方破壞本公約所規定的權利因而受害的任何個人、非政府組織或各別團體向歐洲理事會秘書長提出的申訴,但須被控的締約國已聲明它承認委員會受理上述申訴的極限。凡已作出此項聲明的各締約國承諾絕不妨礙此項權利約有效行使。 二、上述聲明可以在一特定的時期內有效。 三、上述聲明應交存歐洲理事會秘書長,他應將聲明的副本分送各締約國並加以公布。 四、至少有六個締約國受依前款所作的聲明的約束時,委員會才能行使本條中所規定的權力。

【評論主題】24 王小美在臺灣地區出生,現年40歲,父親為美國人,母親為中華民國國民,則王小美具有何國國籍?(A)中華民國(B)美國(C)無國籍(D)兼有中華民國及美國國籍

【評論內容】1.我是用國籍法第2條第2項來判斷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2.國籍法89 年2月9日修正公布後,父母一方為台灣地區人民者,得辦理出生登記。父為外國人,母為台灣人,子女在國籍法89 年2月9日修正公布時為未成年人,溯及具有我國國籍,得辦理初次設籍登記。因此於69年2月 10日後出生者為未成人滿20歲,為未成年人。

3推算王小美:102年地特考試-40=62年出生,所以王小美的媽媽不適用,就只能依父親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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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1 侵權行為之行為人,係以出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或其他傳播方法為營業者,應以下列何者處理?(A)行為地法(B)損害發生地法(C)付款地法(D)依其營業地法

【評論內容】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28條地2項(經由媒介實施之侵權行為之準據法)前項侵權行為之行為人,係以出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或其他傳播方法為營業者,依其營業地法。

【評論主題】水污染防治法第 52 條規定:「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或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止作為

【評論內容】A 在某國有土地上違法傾倒廢棄物,經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命 A 限期改善,請問限期改善之法律性質為何?(B) 預防性之不利處分,不具有裁罰性(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三等行政法)

【評論主題】【題組】23 A 公司於提起行政訴訟後,系爭附款遭原處分機關撤銷,A 公司認為尚受有損害時,請問 A 公司與行政法院在訴訟上得如何處理?(A)A 得變更原訴為確認訴訟(B)A 得變更原訴為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196條第2項撤銷訴訟進行中,原處分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或已消滅者,於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時,行政法院得依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為違法。

【評論主題】18 A 市工務局因抽水設施設置有欠缺,大雨來臨時部分抽水設施無法發揮功能,致該市部分地區淹水嚴重,受害居民擬集體求償,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受害居民可向 A 市工務局請求國家賠償,惟以 A 市

【評論內容】

國賠法第3條第1項採無過失責任: 管理或設置之公務員的責任,不須有故意或過失之要件。

所謂的無過失責任,公有公共設施的設置有不當致損害人民權益,不管其設置不當有無過失,都應該對人民的損害負賠償之責。

【評論主題】甲為某縣之縣長,因轄區內發生重大公安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經監察院調查後,提出彈劾案。在縣政府工務局任職之乙(9 職等)與丙(8 職等)亦因同案遭受懲處。【題組】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務員懲戒委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84條

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其行為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準用政務人員之懲戒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