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據保險法第 143-1 條,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
(A)資本總額百分之三
(B)基金實收總額百分之一
(C)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三
(D)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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